(1)本校师生员工,一律凭本人校园卡借阅图书。校区之间实行通借通还。
(2)校园卡应妥善保存,若有遗失,应立即到信息中心挂失,补办新卡。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,如发生所借图书遗失、超期等问题,概由原持卡人负责。
(3)借书数量:
教工15册,其中I类5本,其它类10本。
学生3册,其中I类2本,其它类1本。
(4)借书期限:
教工6个月,学生1个月。
(5)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,应仔细检查,若发现欲借图书有涂划、损毁等现象,需向工作人员说明,由工作人员做相应处理后方可借出。
(6)读者有责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,提高馆内图书流通率和利用率。图书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,可办理图书续借手续。如逾期超过一个月者停借一学期。
(7)寒暑假、节假日或闭馆等原因造成图书超过借阅期限的,可在开学、开馆后2周内到图书馆办理归还手续,恢复正常借阅权利。
(8)工具书和部分藏书只限馆内查阅,概不外借。
(9)借阅的图书应妥善保管。如有遗失,须负赔偿责任。